首页>馆务信息>机构职责
馆务信息

机构职责

霍尔果斯市档案局(馆)为霍尔果斯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,参照公务员法管理,实行档案局、馆合署办公。

工作职能:

(一)档案局主要工作职责

(1)贯彻执行中央、自治区、自治州、市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和法规;拟订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的办法、规定、有关业务技术标准和档案事业发展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(2)负责对全市各部、委、办、局、乡(片区)、街道办事处机关档案业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。

(3)负责对全市企事业单位档案业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。

(4)负责对全市公、检、法、司、税务、国土规划、会计、审计、教学、病历、城建、设备、工程、公证、婚姻、人口普查、声像、实物等档案业务工作的业务指导。

(5)负责全市一年一度的档案年末立卷、电子著录的业务指导、检查。

(6)负责全市重点工程项目档案业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。

(7)负责进行档案法规的普法、执法和督查工作,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。

(8)负责拟定全市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业务技术标准。

(9)完成上级领导与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
(二)档案馆主要工作职责 

档案馆是负责接收保管本地区永久、长期档案的基地,是为进行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信息提供服务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有:

(1)负责对进馆档案的接收、征集、整理、鉴定、保管、统计、利用和日常管理工作。

(2)负责编制和完善各种档案检索工具。

(3)负责收集、整理全市全宗介绍、大事记等工作,开展党委政府档案电子化著录工作。

(4)负责档案的利用接待工作,并编写利用效果实例。 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工作。

(三)地方志办公室工作职责

霍尔果斯市地方志办公室,挂霍尔果斯市党史研究室牌子。为霍尔果斯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。主要职责有:

(1)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、法规,拟定全市地方志编纂的政策规定及规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、检查指导;

(2)征集、保存霍尔果斯市地方志文献和资料,开展地方志和年鉴的理论研究及编纂业务培训工作;

(3)收集整理地情资料,开发志书年鉴信息资源,开展读志用鉴工作,发挥志鉴的服务功能;

(4)组织编纂霍尔果斯市地方志书、地方综合年鉴、当代历史资料;负责涉及霍尔果斯市地方志的文学、影视作品、碑文、书稿、研究论文等审定工作;

(5)加强地方志宣传教育工作,组织开发利用霍尔果斯市地方志资源;

(6)承担霍尔果斯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工作。

(四)党史研究室工作职责

(1)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党的文献编辑工作;征集、整理、编纂霍尔果斯市党史大事记、党史重要文件选编、地方党史、当代历史资料;

(2)负责涉及霍尔果斯市党史的文学、影视作品、碑文、书稿、研究论文等审定工作;

(3)贯彻执行中央、自治区、自治州党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,联系工作实际,制定全市党史工作的规划和方案,并组织实施;

(4)加强党史宣传教育工作,组织开发利用霍尔果斯市党史资源;

(5)准确记载和客观反映党的历史,组织编写和出版地方党史基本著作,逐步编纂出版其他党史著作。

(6)深化党史研究,正确反映党史主流、主线和主题与本质,总结归纳党的历史经验与教训,以理论化、系统化、史学化的方式予以表达,以史鉴今。

(7)承担霍尔果斯市党委党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。